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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法院院會15號晚間三讀通過「幼兒教育及照顧法」部分條文修正案,將現行規定幼兒園中的教保員取得獨自帶大班的資格,緩衝時間從五年延長到十年,讓現在在職的教保員只要取得十六個教育學分,即可和幼兒園教師一樣獨自帶大班。(戎華儀報導)國內的幼稚園和托兒所法規合併後,教保員必須在5年內重新考照取得幼兒員教師資格,才能獨自帶大班的幼兒。立法院15號三讀通過幼兒教育及照顧法,延長現職教保員取得這項資格的時間,只要現職滿5年的教保員,10年內以網路授課、參加研習等方式取得16個學分,即可比照幼兒園教師,獨自帶大班學生。國民黨立委陳淑慧:『他就必須在我的新法實施之前,他有持續5年的教大班。』『這個16個學分全部修完,認證了之後,他就可以持續地教,持續地教到他退休。』此外,這次的修法配合政府對幼兒就讀兒園的補助辦法做出修正,規定私立幼兒園業者在民國98年起3年內有業務登錄,即可補正接受當時地方政府提供的補助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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